2008年广西民族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简章
一、招生项目
1.招生项目:篮球、足球、龙舟。
2.招生范围:全国招生。
二、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并在篮球、足球、龙舟等三个运动项目方面有特长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应届毕业生或历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对象并且接受本简章选拔办法与程序的考生,到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领取报名表或从我校招生考试网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交到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办公室。
2.我校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资格审核。
3.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于3月1日前,将本人的以下材料交到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办公室:(1)本人身份证;(2)同一赛事的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及所办的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含二级);(3)经考生所在中学(或同学历学校)盖章鉴定后的报名表。
四、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07年12月20日-2008年3月1日
地 点: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报到时间和领准考证:2008年3月9日全天
地 点: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考试时间:2008年3月10日—11日
地 点: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各场馆
联系人:凌 齐 电 话:0771—3261687、3260115
五、其他事项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并交2寸彩色照片2张和教育厅规定的考试费。
六、测试内容: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由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考生需参加我校自主命题文化考试,文化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 录取
1.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网站公示的考生。
2.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还须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的要求取得本省特长生认定资格,同时必须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由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凡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者,由本人申请、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同时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同时报教育厅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
八、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自始至终参与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工作全过程,保证实施过程的监督作用。
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备注:考生报到测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附:2008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办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8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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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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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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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寸
照
片 |
身高 |
cm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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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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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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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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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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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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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电话.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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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动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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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如实填写比赛获奖情况)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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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中学
审核
意见 |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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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高校审核
意见 |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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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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